刘洪刚律师,中共党员,至今从事律师工作近16年,现为山东道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担任山东省律师协会行政法委员会委员、青岛市律师协会建筑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青岛市崂山区道安法律调解服务中心调解主任,兼任青岛市法治青岛建设研究会理事以及青岛市海外交流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入选青岛市律师协会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律师库、莱西市法律专家库、青岛市为侨服务法律顾问团、人民法院调解员,被山东省司法厅聘为山东法律服务网驻场法律服务人员。刘洪刚律师多次荣获“青岛市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律师”、“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优秀拥军律师”、“青岛市优秀律师调解员”、“青岛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青岛市工会先进分子”等荣誉称号。
刘洪刚律师擅长领域为:房地产建设工程法务、政府法务、金融法务、公司法务等。
刘洪刚律师提供常年法律服务(法律顾问)的政府机关、大型央企、上市公司及知名企事业单位主要有: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青岛市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青岛市水务管理局、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服务中心(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山东省科学院海洋仪器仪表研究所、崂山区王哥庄街道办事处、崂山区财政局、崂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中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青岛蓝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公司、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公司、青岛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平安银行等等。
刘洪刚律师在长期律师执业过程中,办理数百起民商事诉讼案件,成功代理诉讼标的额11.2亿元的诉讼案件;受相关行政机关委托成功代理近百起行政诉讼案件,起草、审查上千份合同等法律文书;参与青岛市重大BT项目青岛-海阳城际轨道交通工程项目、中铁二十四局全国轨道交通项目、多家国有银行的贷款资产处置项目及不良资产结构性交易项目等重大专项法律服务。刘洪刚律师理论功底扎实,办案风格稳健,富有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始终坚持“诚信执业、依法执业”的执业理念,尽职尽责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受到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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